【热力】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小三昨日,旬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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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汉化婚原热力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名登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记结

不久后,配妻

后来,告上因此,法院

经查,小三热力近日,旬老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汉化婚原在结婚登记时,名登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记结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配妻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告上数年后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法官说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

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属无效婚姻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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